马来西亚工会大会(MTUC)表示,雇员公积金(EPF)对违规雇主的强有力执法,对其他雇主起到了重要的威慑作用。
该组织主席莫哈德·阿芬迪·阿卜杜勒·加尼表示,打击那些未能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人,将鼓励更多雇主履行其法定责任。
“鉴于这些最近的行动,职工大会亦建议所有公积金成员定期检查他们的帐户,以确保他们的供款准确和及时存入。”
他昨日向《星报》表示:“职工大会仍致力于支持公积金局保护工人权利的使命,并期待继续合作,维护劳工法律和标准。”
今年1月至6月期间,公积金局向移民局提交了635名公司董事的名单,以禁止他们离开马来西亚,原因是他们没有向雇员缴纳供款。
另外,公积金局表示,采取行动是根据1991年《公积金法》第39条。
此外,职工大会表示,它承认公积金局在保护雇员退休储蓄方面的关键作用,并赞扬其主动采取措施追究雇主的责任。
莫哈末·艾芬迪表示,禁止这些公司董事离境的果断措施表明,公积金局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执行1991年《公积金法》,并保障马来西亚工人的权利和未来安全。
全国运输设备和联合工业联盟秘书长N. Gopal Kishnam将公司董事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正确及时地支付EPF缴款描述为“光天化日之下的抢劫”。
他说:“我认为这些雇主应该被从机场带到最近的法院接受起诉,而不是让他们保释。”
然而,律师Chia Swee Yik质疑,在执行《第219号公积金(修订)法令》的规定时,是否考虑到了相称性和公平性,特别是在2020年10月1日推出的《1991年公积金法令》第39条。
他说:“在强制执行前,法院应该对任何拖欠公积金的董事作出判决,这似乎相当合理。”
他说:“这将给他们一个机会来纠正这种情况,特别是在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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