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于6月27日就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提出的休假申请作出裁决,该申请挑战总检察长暂停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哈米迪亚亚桑·阿卡布迪腐败案诉讼的决定。
法官阿玛吉特·辛格(Amarjeet Singh)也定于周四(4月18日)就律师协会的申请作出裁决,该申请要求将有关同一事件的三个宪法问题提交联邦法院裁决。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在去年12月2日提交的一份申请中,将总检察长和阿末扎希列为被告。
它向法院申请调卷令,以撤销总检察长去年9月4日就阿末扎希案申请不等于无罪释放(DNAA)的决定,并要求法院宣布9月4日的决定是无效的,并且超出了总检察长的管辖权。
9月4日,高等法院批准阿末扎希对47项涉及亚亚桑·阿卡布迪资金的刑事失信、腐败和洗钱指控的dna审查,此前控方通知总检察署希望暂停对阿末扎希的诉讼程序,以审查新的证据。
早些时候,代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律师Datuk Ambiga Sreenevasan提出,律师公会有资格提交司法审查申请。
“这不是大马律师公会‘爱管闲事’或干涉个人私事的问题。
她说:“这涉及到对之前担任公职(截至2018年担任副总理和内政部长)的个人的指控,以及对他们再次担任公职(于2022年担任副总理)后撤销的指控。”
Ambiga还指出,为第二个答辩人(Ahmad Zahid)申请dna鉴定的决定是非法的,违反了高等法院的决定。
根据律师的说法,2022年1月24日,高等法院裁定,针对阿末扎希的初步案件已经成立,并命令他就针对他的47项指控进行辩护。
与此同时,代表总检察长的高级联邦律师Shamsul Bolhassan反驳说,律师协会未能证明总检察长的决定确实受到非法行为的影响,他们也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论点。
Shamsul说,总检察长是在他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的检控裁量权范围内行事的,该条规定他可以就一项罪行提起、进行或中止任何诉讼。
阿末扎希的律师拿督希yam Teh Poh Teik认为,鉴于刑事高等法院允许命令进行dna鉴定的决定,律师公会的申请已经是学术性的。
“申请人(律师)没有提交此申请的所在地。简而言之,申请人只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不会受到申请dna的决定的不利影响。
“除其他外,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显然也未能证明其所在地地位。因此,法院应该驳回休假申请。”——马来西亚
×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