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5月16日(IANS):周四,最高法院裁定,在特别法庭对调查机构的投诉进行审理后,执法局(ED)不能逮捕被控洗钱的被告。
由法官Abhay S. Oka领导的法官小组裁定,如果需要拘留这样一名被告进行进一步调查,教育署将不得不向特别法庭求助。
“在听取被告的陈述后,特别法庭必须在记录简短理由后对申请作出命令。在审理申请时,法院只有在确信有必要进行拘留审讯的情况下,才可能允许拘留,”法官Ujjal Bhuyan说。
然而,最高法院表示,根据2002年《防止洗钱法》第19条的规定,在投诉中未被列为被告的人可能会被行政部门逮捕。
此外,在洗钱调查期间未被逮捕但根据PMLA发出的传票在特别法庭出庭的人不需要满足批准保释的严格双重条件。
根据《防止洗钱法》(PMLA)第45条,获得保释必须满足两项条件。
首先,应使法院确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被告没有犯这种罪行。第二,法院应该确信寻求保释的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太可能犯罪
2017年11月,法官Rohinton Nariman和S.K. Kaul驳回了PMLA第45(1)条,该条款规定了两个额外的条件,以允许洗钱被告保释,称这些条件是任意的。
然而,这一决定被2022年7月的判决推翻Khanwilkar, Dinesh Maheshwari和C.T. Ravikumar在Vijay Madanlal Choudhary案中。三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支持2019年对2002年PMLA的修正案,该修正案使被告几乎不可能获得保释,并将无罪证明的责任转移到被告身上,而不是ED。
随后,由当时的CJI N.V. Ramana领导的一个法官同意审查PMLA的判决,主要涉及两个问题-在逮捕时未向被告提供ECIR和否定无罪推定。
去年11月,在大法官S.K.考尔即将退休的前几天,由他领导的一个特别法庭下令将挑战ED权力的请求提交给印度首席大法官(CJI),以组建一个新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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